DB41∕T 2721-2024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规范(河南省)
ID: |
A3927FE56FD0444AB550FFB928D20484 |
文件大小(MB): |
0.37 |
页数: |
12 |
文件格式: |
|
日期: |
2024/9/3 |
购买: |
文本摘录(文本识别可能有误,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
ICSICSICS,03.080.99 03.080.99,CCS CCS CCS,A 16 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 2721—2024,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规范,2024 - 07 - 26发布,2024 - 10 - 25实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41/T 2721—2024,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 1,4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 ...1,5 功能区设置 功能区设置 功能区设置 .. 2,6 标识和牌 标识和牌 标识和牌 .. 3,7 设施备 设施备 设施备 ...4,8 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 ...4,9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5,10 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 ..5,11 服务模式 服务模式 服务模式 ..5,12 综合服务 综合服务 综合服务 ..5,附录 A(资料性) (资料性) (资料性) 一类设施备 一类设施备 一类设施备 .6,附录 B(资料性) (资料性) (资料性) 二类设施备 二类设施备 二类设施备 .8,DB41/T 2721—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河南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N/TC 26)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项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庆伟、刘娟、韩维兵、马辽、邓秋贤、马建勋、范刚领、王富威、姜丹烽、孔春兰、孔彬彬、刘恒、吴宏军,DB41/T 2721—2024,1,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建设规范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建设规范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建设规范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建设规范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建设规范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建设规范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建设规范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建设规范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建设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规划设计、功能区设置、标识和标牌、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运行管理、服务模式等,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 26189 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GB/T 32169.1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32169.2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2部分:进驻要求,GB/T 32169.3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GB/T 32169.4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4部分:窗口服务评价要求,GB/T 36112—2018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GB/T 36114 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DB41/T 1911—2019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规划设计,选址 4.1,DB41/T 2721—2024,2,4.1.1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便民服务中心”)选址应符合乡(镇、街道)规划要求,宜选在靠近乡(镇、街道)政府或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临街的醒目位置,4.1.2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以下简称“便民服务站”)应设置在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活动场所,整合利用现有的服务设施等资源,为办事群众提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建筑 4.2,4.2.1 面积,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量,确定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a) 便民服务中心宜为180 m2以上;,b) 便民服务站宜为50 m2以上,4.2.2 结构,4.2.2.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按照GB 50068的要求应为二级或二级以上,4.2.2.2 基本建设构架包括服务提供区、服务管理区、服务保障区,4.2.3 外观及名称,4.2.3.1 主体建筑外观应简朴整洁、庄重大方,4.2.3.2 应有醒目的门头标识牌。乡(镇、街道)名称统一为“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底板白色,红体字。标识牌为:白色行政竖牌,字体规范;村(社区)名称统一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在服务场所外显著位置,标识牌为:白色行政竖牌,字体规范,示例1:秣陵镇便……
……